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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已经美若画卷,水中央的各个岛山更是绝妙,每座小岛都有自己的特殊植被,深绯浅红嫩绿鹅黄彼此呼应,中有鸟鸣兽啼,颇有天降仙岛的气势。这些岛之间连着高高的索桥,而从岸上通往主岛的,是一座长长的廊桥,造型典雅的廊桥颜色古朴,必然是饱经风霜后沉淀而成的醇厚颜色,这廊桥我已念了许久,现在终于和它再次相见,心情确实激动又复杂。 我小时候来过此处,那时我还不怎么记事,但唯独廊桥的模样深深刻在了我的心里,这里的确是人间仙境,在青铜派出事之前,我曾想带着罔樨来看看,到了现在,我希望罔樨永远也不要来这里。 就让他在青铜派呆着吧,那样已经挺好了。 容成寻从远处找了过来,他仔细瞧了好一会,确定是我后,才开口说话:“喏,你要的酒。” 他盯着我看也不奇怪,毕竟我易容了,现在我是吴叔,吴叔是和花大姐一起照顾了我许久的人,他对我非常好,早些年去世了,但我知道他和花大姐感情极深,若他活着,一定会带着酒来这里祭奠花大姐。 花大姐的名字就是花大姐,姓花名大姐。为了家中弟弟妹妹,她做过清倌,开过茶馆,进宫当过绣娘,最后终于做了她最爱的大厨师傅,她所到之处,人人都会把“花大姐”这三个字喊得响亮,她还调笑过自己的名字,说是等到一把年纪的时候,还能被人叫大姐,真是占尽便宜,却没想到,她竟然永远停在了可以被人叫“大姐”的年纪,终究没占着那个便宜。 我设想了千百次她死亡时的场景,但每一种都带着不真实感,我觉得这是因为我没见到过失去气息的她,我没有见证她的消逝。 后来听别人说,花大姐是在廊桥上离世的,她的死是静悄悄的,消息在四天后才传回青铜派,那时她已经葬身鱼腹了,即便是想要将她接回来,也什么都接不到了。 得到消息的当晚,吴叔枯坐了一夜,第二天便像个正常人一样吃喝跑跳了,我以为他其实没有那么喜欢花大姐,心中还颇为怨恨,却没想到一个月之后,一切尘埃落定,我却再也见不到吴叔。 他留下了一封信,可怜这个笔都拿不好的男人,竟然写了整整四十五页的信,千叮咛万嘱咐,直至信的末尾才告诉我,他要去报仇。可谁能知道究竟是哪一个人夺了花姐的命呢,除了当事人,谁也不会知道。 我只知道,我连吴叔也没有了。 他们两人感情极好,连走的方式都相像,唯一的不同是,这次我赶得上收殓。 因为我一直没有动作,容成寻突然递了个帕子给我,估计是误会了什么,我冲他笑笑,然后将一坛子酒都倒在了浅滩中。 酒是吴叔敬的,我不信鬼神。人死了就是死了,纵使有游魂归处,再投胎转世,那也不是原来的人了,与前世再无瓜葛,所以人死了就没了,最后留下的残渣被鱼吃了倒也落得干净,只求她彻彻底底斩断此世的纠葛,来世做个无忧无虑的人,不当清倌,不开茶馆,不进宫当绣娘,就做厨师。 “吴叔这么舍得吗?我记得他挺会过日子,”容成寻挑着眼睛,讪讪地收回了帕子,“你这次扮得可不像。” 我放下酒坛:“你从小住在山下,不知道吧,吴叔对花大姐从来都很大方。” “是吗……” “是啊。”不但命舍得拼,酒也舍得敬。 容成寻又低下了头,声音里透着拒斥之意:“你说是便是吧,这么多年,我就算知道也早忘了。” 是啊,这么多年。时间过得真快啊,再过几年,我都要比花大姐大了。 到那时再叫她大姐,确实是她占便宜了。 我的审美异于常人 26 近日来,我已不常收到罔樨的信。一来,他寄来的信其实并不会直接到我手中,都要经过转寄才能到我手里,为的是确保他并不知道我人在何处,二来,想必罔樨现在也是焦头烂额、左支右绌了吧。 虽说青铜派已经休养生息了数年,渐渐有恢复当年鼎盛时期的意思,各方面的运作都已经恢复了正常,但掌门常年在外,到底还是少些了运筹帷幄的底气。可这本就是他该经历的过程,我在青铜派里当牛做马的滋味,也得让他尝尝才行。 尝过才知道什么事该怎么做,这比我留在青铜派婆婆妈妈地交接给他要快得多。 我还是希望他能早日成为他心目中的合格掌门。 27 拜别了花大姐,我的下一站是京城。 实话实说,我是个土老鳖,从来没见识过现在京城的辉煌灿烂,如今有事要办,有机会来看一看,真是让我兴奋。我还专门买了身珠光宝气的衣裳,绾发的簪棍都从木筷子升级成了玉搔头,容成寻在一旁看着,神色中流露出毫不遮掩的惊诧和鄙夷。 我将原来的木筷子插到他头上:“你这是什么眼神,买好衣服是必要的,咱们不是要扮成富商吗?” 容成寻没反驳,只是摘下筷子指向刚才我穿过的一件衣服,说:“你别换了,就刚才这件吧,其他的太……简直像是聚宝盆成了精。” 既然他都这么说了,本来就不会搭衣服的我自然不会反对,干脆利索地买下了刚刚那一件。 “你的这一身行头,不换换吗?”拿好衣服,我疑惑地看着他灰扑扑的衣服。 容成寻竟然叹了口气,虽然表情还是很僵硬,但很明显他正在用看着扶不上墙的烂泥的眼神乜视着我:“我有其他的服饰,到时候自然能显出一番贵气来,你不必担心。” 这话气得我想回嘴,可惜在这方面我确实不如常人,只能闭嘴乖乖听话。 两天后,我们到达了京城。 不愧是一国之都,繁荣昌盛的景象比画册里的要夸张许多,各种调子的吆喝声,颜色丰富的居民服装,还有各式各样的商品杂货,初来乍到的我像个土包子,怯懦地跟在洋务的容成寻身后,还不死心地打探着周围的新奇玩意。 “想好买什么了吗?”容成寻扭过头,看着正在检查脸上易容面皮的我问道。 “得去个大点的店啊,越是大店伙计越多。”我按了按脸和脖子的交界处,假面皮贴得挺结实的,不用担心。 容成寻点头,指着前方一幢高楼:“去那里吧,黛魁坊,在全国有名的服饰店子。” 我也点点头,但又担心:“看起来好像还有打手啊,到时候能逃跑吗?” 面无表情的容成寻毫不留情:“我自然可以顺利逃走,你就难说了。” “为什么?”论武功我只比他高不比他低。 “你穿得这般扎眼,就这两片反光的领子,和铜镜有得一拼,你摸着良心说说,这一路上谁见了你不是先遮着眼?我站在十里开外